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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团赴欧洲经贸考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7-11 10:49:00   来源:   点击:   分享到:

各有关单位:
    为帮助我市外经贸企业深度开拓欧洲市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外贸进出口持续稳定地增长,我会根据部分外经贸企业的需求及建议,定于 8 月底组团赴欧洲进行经贸考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时间
    2007 年 8 月底,为期 13 天左右。
    •  活动内容
    1 、举办 2 场经贸活动,与欧洲有关商会进行业务交流,
    与对口企业进行经贸洽谈;
    2 、考察欧洲主要商贸城市的重点市场、大型生产企业;
    3 、拜访当地市政、财税和经贸部门,交流市政建设、财税、经贸合作等经验。
    •  活动路线
    珠海—香港(或广州)—瑞士—希腊—西班牙—葡萄牙
    —香港(或广州)—珠海
    •  参加人员
    1 、外经贸企业总经理、业务骨干;
    2 、市有关单位(或部门)负责同志;
    3 、我会工作人员。
    以上约计 10 — 15 人。
    •  费用
    (一)出访人员的费用一律自理:
    1 、签证费:每人 1000 元
    2 、旅差费(含交通、食宿、全程机票、境外旅游意外保险等):每人人民币 45000 元
    (二)个人如需住单人房、乘商务舱,另加收费用如下:
    单人房 人民币 9660 元 / 人
    商务舱 人民币 24800 元 / 人
    •  办理出访手续
    请参团人员将有关资料于 7 月 25 日前 报送我会展览部,
    逾期自误。
    因此次出访办理签证时间较紧,参团人员需提供因私护照办理签证。办理签证需提供以下有关资料:
    1 、因私护照签证所需提供的资料(见附件 1 )
    2 、申请签证个人资料表(见附件 2 )
    3 、签证到期后按时离开瑞士的声明(附件 3 )
    以上请企业和有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愿报名参加,
    并填好《参加欧洲经贸团报名表》(见附件 4 ),于 7 月 25 日前 报送或传真我会展览部,并将有关费用于 8 月 10 日前 汇至以下帐户,以确保组团工作的顺利进行。
    以上通知,请抓紧执行。
    开户名称:珠海市进出口商会
    开 户 行:商业银行红山支行
    帐 号: 90201090006384933012
    汇款用途: 2007 年欧洲团团费
    联系人:刘小雷 传真: 3352113
    电 话: 3352991 13172665626
    附件一: 瑞士、希腊签证须知
    附件二: 申请签证个人资料表
    附件三: 签证到期后按时离开瑞士的声明
    附件四: 参加欧洲经贸团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