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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2014柏林国际电子消费品及家电博览会(IFA)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帮助我市企业拓展欧洲市场,推动我市家电及消费类电子产品对欧洲的出口,我市将组织企业参加柏林国际电子消费品及家电博览会(简称2014柏林展)。作为我省及我市的重点展,省市将对参展企业的运输费及参团费用给予一定的支持。展会具体内容如下:
一、展览会基本情况:
展览会日期: 2014年9月5-10日
展览会地点: 德国 柏林国际展览中心
二、展览会介绍:
欧洲最大的、最专业的、涵盖产品面最广的家电及电子产品博览会。2013年机电商会为中国最大的组团单位,组织了100多家企业参展,组展面积1700余平米,同时美的、格兰仕等国内知名企业也跟随我会参加了柏林IFA展。
2014柏林展(IFA)始于1924年,至今已有88年的历史,是欧洲最大的电子消费品专业展览会。该展由世界著名的柏林展览公司主办,是展示各种消费类电子最新产品的场所,代表着行业发展的最新趋势,是消费电子行业交流、展示新产品、认识客户、宣传成果的国际一流盛会,和美国的CES展齐名。
自2008年科隆家电展停办后,该展融入了白色家电的理念,成为欧洲惟一的黑、白家电同台共舞的专业展会。家电品牌馆从最初的4个扩大到2013年的10个,国际一流家电品牌博世、西门子、伊莱克斯、LIEBHERR、三星、LG、等品牌都以最强大的阵容展示其先进的技术及产品。
2013年展位面积增至14.5万平方米,比上年增涨3.7%。1500家企业参加了展览,同比增长4%,6天展会吸引了24万人参观。
三、主要展品范围 :
各类电子消费品,包括声像技术、电脑、计算机技术及软件、数据保护和传输、电视技术、数码相机和摄像机、电缆技术、多媒体、网络技术、网上服务、远程通讯、娱乐电子等。
各类家电产品,包括大型家用电器、小型电子家电、内置式厨房器件、电子家用供暖系统、电子家电配件及设备。
四、因展位数量有限,请有意向参展的企业填写报名回执(合同书)并盖章传真或发E-MAIL至商会展览部,同时及时缴纳展位费至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以便安排展位。
五、参展咨询联络:
联 系 人 :屈鸿蓉 罗玲苑 李 洁
地 址 :珠海市石溪路88号尚东领御雅苑15栋1单元202室
电 话 :0756-3352306、3352923、3352129
传 真 :0756-3352162
电子邮箱 :shlly88@126.com
网 址 :www.zhccie.org.cn
2014年德国柏林国际消费类电子及家电展(IFA)参展费用预算表
费用标准预算表(2014年09月05-10日)
费用项目 |
单位 |
收费金额 | |
欧元 |
人民币 | ||
一、展位费(场地、基本展具、桌椅、照明) 双开口加收2000元,三开口加收4000元 |
每个摊位 3mX |
3100 |
|
二、光地费 (光场地费,一面开口)最少 |
每平米 |
255 |
|
三、展品费用 1.展品集货、海陆运、商检、报关(不足 2.进馆费 3.展品回运费、结关费用(不回运免交) 4.关税、保险 |
每立方米 每公斤 每立方米 |
3850元人民币 (如运输上涨,将按最终报价收取) 按实际收取 按实际结算 按实际收取 | |
四、人员费(机票、交通、食宿) 1.展期随团 2.全程随团 |
每人 每人 |
|
待定 |
五、报名费 |
每单位 |
|
2000 |
六、展会注册费(如申请面积超过20 平米,注册费为775 欧元;超过250 平米,注册费为1550 欧元) |
每单位 |
320 |
|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账户如下: |
|
|
|
银 行 户 名: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 | |||
人民币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东单支行 | |||
帐 号:110060194012015033886 | |||
汇 款 用 途: 2014年德国柏林IFA展参展费 | |||
| |||
|
2014年德国柏林国际消费类电子及家电展(IFA)报名回执(合同书)
展会名称 |
2014德国柏林国际消费类电子及家电展(IFA) | ||||||||
参 展 单 位 信 息 |
名称 |
中文: | |||||||
英文: | |||||||||
地址 |
中文: | ||||||||
英文: | |||||||||
邮编 |
|
电话 |
|
传真 |
| ||||
联系人 |
|
电话 |
|
手机 |
| ||||
E-mail |
| ||||||||
申请展 位面积 |
室内: ㎡ |
一面开,两面开,三面开/独立岛 |
随团参 展人数 |
因公护照: 人 | |||||
室外: ㎡ |
一面开,两面开,三面开/独立岛 |
因私护照: 人 | |||||||
出国任务通知书主送单位(指有权出具出国、赴港、澳任务确认件的省市人民政府、外办、中央部委及外交部备案的有出国审批权的总公司等单位): | |||||||||
主要 展品 |
中文: | ||||||||
英文: | |||||||||
参展负责人签字: |
参展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 ||||||||
组展单位公章 |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 年 月 日 |
参展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参展须知:
1、 参展申请得到组展单位确认后,请参展单位按照付款通知要求电汇展位定金到组展单位指定账户。参展单位逾期付款的将视为放弃参展,原定展位组展方有权另行安排。
2、 参展单位应当合法参展,严格遵守展会各项规定。并承诺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如因参展单 位侵权行为而给他人或组展方造成损失的,应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3、 参展单位在确认参展、交纳定金和/或参展费用后又放弃或终止(或低于约定参展面积的50%)参展的,定金和/或参展费用不予退还;给组展方造成损失(包括不限于经济损失)的,组展方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力。
4、 请参展单位根据招展通知及组展单位随后发放的系列通知或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5、 如实际分配展位面积(或形式)与申请的不一致,应以组展方“展位确认函”为准,此函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6、 如果不可抗力原因或组展方及主办单位不可控制的原因导致本次展会发生变更或取消的,组展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由 于不可抗力造成的相应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等)由各方自行承担。
7、 双方因参展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将争议提交组展单位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8、 本申请表及参展须知(代合同书)一式二份,经双方签章确认后具有合同效力。签章后的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9、 未尽事宜,按照招展通知及随后发放的各种相关通知的具体内容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