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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海关政策法规宣讲会的通知
珠海市各进出口企业:
按照《拱北海关关于开展2007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拱法发[2007]936号)的要求,拱北海关企业管理处将以“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与珠海市进出口商会联合举行一期海关政策法规宣讲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11月30日上午9:00-12:00;
二、地点:珠海市进出口商会(珠海市九洲大道中1082号中电大厦5楼培训室),联系电话:3352319;
三、参加人员:进出口企业报关业务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四、授课人员:拱北海关法规处、企业管理处的业务骨干;
五、授课课程:
(一)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知识介绍;
(二)行政复议及应诉的相关程序及介绍;
(三)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办理换证的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四)报关员延续、换证的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五)海关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的相关要求;
(六)海关信用管理、企业违规案例分析。
六、注意事项:此次宣讲会内容政策性强,规范要求与企业进出口业务息息相关,希望广大企业进出口业务主管或报关主管积极参加。
特此通知。
按照《拱北海关关于开展2007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拱法发[2007]936号)的要求,拱北海关企业管理处将以“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与珠海市进出口商会联合举行一期海关政策法规宣讲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11月30日上午9:00-12:00;
二、地点:珠海市进出口商会(珠海市九洲大道中1082号中电大厦5楼培训室),联系电话:3352319;
三、参加人员:进出口企业报关业务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四、授课人员:拱北海关法规处、企业管理处的业务骨干;
五、授课课程:
(一)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知识介绍;
(二)行政复议及应诉的相关程序及介绍;
(三)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办理换证的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四)报关员延续、换证的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五)海关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的相关要求;
(六)海关信用管理、企业违规案例分析。
六、注意事项:此次宣讲会内容政策性强,规范要求与企业进出口业务息息相关,希望广大企业进出口业务主管或报关主管积极参加。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