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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度开拓资金计划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12-11 15:19:00   来源:   点击:   分享到:

各有关中小企业、项目组织单位:

    根据《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试行)办法》和《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有关规定,现决定我省2007年度资金计划调整期为12月1日至12月31日。

各有关企业和单位可对在计划申报期内未及时上报的项目以及原计划项目有较大改变,需重新申报的在计划调整期内补报,补报的项目必须是在20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执行完成的项目。已在计划申报期申报并批复公示的项目勿重复申报。

    各有关企业和单位要对计划申报期申报的项目进行逐一梳理,凡在今年年底前不能完成的项目,或原计划项目有较大改变,需重新申报的都应在“项目申报”栏中作终止项目处理,在此基础上再按照计划申报程序进行计划调整。其他申报注意事项和要求按《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试行)办法》和《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及网络管理系统中“申报指南”的规定执行。

    计划调整项目的拨付申请将在2008年1月1日后在网络管理系统公示后开始,2007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企业的拨付申请(包括计划和计划调整项目)将于2008年1月31日截止,请及时提交申请。

    此次调整期为申报2007年度项目的最后机会,请各中小企业抓紧时间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