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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纺织品协议执行委员会发布2008年超配额数量的处理办法
6月11日,美国纺织品协议执行委员会(CITA)发布通告,明确了有关中国2008年度设限纺织品进口管理的几个问题,并公布了超配额部分进口数量的处理办法。
通告提醒各相关方面,根据中美政府05年签订的协议,判断是否需要配额是以货物发运日期为准,而非抵达日期。2009年1月1日之前从中国出运的协议产品都需要相应的电子签证数据传输(ELVIS)。
根据该通告,对超过配额数量部分的进口,CITA有权永久不予放行,或者在事后有条件地分阶段放行,具体放行办法参照2005年超运部分的处理办法,即:
◆对于超运部分,中美协议到期后一个月之内不予放行,即2009年2月1日以后分批限量放行。
◆从2009年2月1日开始,每月放行总数量为2008年协议数量的5%。其后每月放行数量均为协议总量的5%,直到超运数量全部进关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