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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输美输欧纺织品不再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
近一时期,我会接到大量的企业咨询,询问2009年输美输欧部分纺织品是否还需要办理出口许可证。据我会从商务部外贸司了解到,2008年12月31日,中美、中欧纺织品备忘录到期,商务部自2009年1月1日起将不再实行输美21个类别纺织品出口数量许可证管理和输欧双边监控8个类别纺织品出口许可证管理,但输欧双边监控8个类别纺织品仍需要向商务部授权的签证机构申领产地证。企业可以登商务部许可事务局网站(www.licence.org.cn)了解相关信息
附: 关于在2009年继续申领输欧盟纺织品产地证的通知
各有关输欧盟纺织品出口经营者:
根据进口方要求,自2009年1月1日起出口到欧盟的部分纺织品类别仍需申领产地证书。请相关纺织品类别出口经营者继续向商务部授权的签证机构申领《输欧盟纺织品产地证》。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商务部对外贸易司
200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