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桥 珠海渔女
协 调 指 导 咨 询 服 务
政 府 与 企 业 企 业 与 市 场 桥 梁 和 纽 带
当前位置 : 首页 > 宣传信息服务 > 商会动态 > 2009年度纺织品出口许可证件有关事项的通知

2009年度纺织品出口许可证件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2-29 10:55:00   来源:   点击:   分享到:

      根据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相关通知要求,现将2009年度纺织品出口许可证件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2009年度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申领系统已于本月25日启用。

      二、取消2008年实行的原输欧八个监控类别的企业资质管理。不再签发输欧英文出口许可证和中文证。

      三、不再签发输美国纺织品各类证件

      四、2009年度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申领系统只签发输欧盟纺织品产地证、OPT产地证、丝麻产地证、手工制品证,以及输土耳其产地证和丝麻产地证。

      五、2009年度纺织品出口证件涉及的商品类别:

      1、2008年申领输欧盟产地证和丝麻产地证的类别,及原实行监控的八个类别(4,5,6,7,20,26,31,115)均可申领输欧盟纺织品产地证;

      2、2008年申领手工制品证和OPT产地证的类别仍可继续申领该两种证书;

      六、证书网上申领及打印的注意事项

      1、2009年度输土耳其产地证和丝麻产地证的录入、打印程序与2008年一致;

      2、2009年度输欧盟产地证(含原八个监控类别)和丝麻产地证的录入、打印程序与2008年单独申请输欧产地证和丝麻产地证一致;

      3、2009年度手工制品证和OPT产地证,在录入主证后,仍需录入中文证,但打印时只需打印英文证书,不用打印中文证;

      4、2008年各类纺织品出口证书的录入、打印及其在明年第一季度相应的撤换证程序,按原要求办理。

广东省外经贸厅贸管处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