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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上半年珠海市扩大进口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全省促进进口工作会议关于“稳增长、调结构、促平衡”的部署,积极扩大进口,优化进口结构,全面提升进口的综合效应,现开展2013年上半年扩大进口专项资金申报工作,请符合要求的企业按照《关于印发珠海市扩大进口专项配套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附件1)要求积极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时间:2013年9月1日-9月20日
二、申报范围:海关报关单签发日期为2013年1月1日-7月31日;
三、申报企业需提交的资料
(一)申请报告(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进口用途、预计可产生的效益以及申报说明(附件2)等;
(二)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进口资金申请表(附件3);
(四)进口产品订货合同或技术进口合同(复印件);
(五)进口产品的(必须为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产品),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付汇联)》(复印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企业留存联)》及与其对应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复印件,一一对应装订);按规定要通过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后才能进口的产品还需提供国际招标中标通知书;
(六)进口技术的,提供银行出具的注明技术进口合同号的付汇凭证(复印件);
(七)区内举办常年展,需提供与区政府签定的展览合同,以及展览情况介绍等;
(八)参加境外采购活动,需提供政府下发的活动通知及费用发票;
(九)汇率折算以2013年7月期汇率为准。
(十)其他相关资料。
四、报送材料地址: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珠海市进出口商会窗口。
附件:1.关于印发《珠海市扩大进口专项配套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 申报说明
3.进口资金申请表
为贯彻落实全省促进进口工作会议关于“稳增长、调结构、促平衡”的部署,积极扩大进口,优化进口结构,全面提升进口的综合效应,现开展2013年上半年扩大进口专项资金申报工作,请符合要求的企业按照《关于印发珠海市扩大进口专项配套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附件1)要求积极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时间:2013年9月1日-9月20日
二、申报范围:海关报关单签发日期为2013年1月1日-7月31日;
三、申报企业需提交的资料
(一)申请报告(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进口用途、预计可产生的效益以及申报说明(附件2)等;
(二)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进口资金申请表(附件3);
(四)进口产品订货合同或技术进口合同(复印件);
(五)进口产品的(必须为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产品),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付汇联)》(复印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企业留存联)》及与其对应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复印件,一一对应装订);按规定要通过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后才能进口的产品还需提供国际招标中标通知书;
(六)进口技术的,提供银行出具的注明技术进口合同号的付汇凭证(复印件);
(七)区内举办常年展,需提供与区政府签定的展览合同,以及展览情况介绍等;
(八)参加境外采购活动,需提供政府下发的活动通知及费用发票;
(九)汇率折算以2013年7月期汇率为准。
(十)其他相关资料。
四、报送材料地址: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珠海市进出口商会窗口。
附件:1.关于印发《珠海市扩大进口专项配套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 申报说明
3.进口资金申请表
珠海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
2013年8月26日
(联系人:市科工贸信局:陈茜;电话:2159885; 进口技术类:温晓敏;电话;2159866;市进出口商会:彭耀静 林丽云 联系电话:2682781 2682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