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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斗门区2015年出口退税质押贷款贴息资金的通知
斗门区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市出口退税质押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珠商字〔2015〕251号),我区现开始受理2015年度企业出口退税质押贷款贴息资金申报工作。凡符合条件的斗门企业均可获得斗门区对其实际支付的出口退税质押贷款利息按一定比例给予的资金支持,每一家企业最高资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一、本次贴息范围
企业以2015年出口退税单作为质押在商业银行取得流动资金贷款,并于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利息均可申报。有关贷款贴息资金的对象、条件、支持标准等内容详见附件3。
二、申报要求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登录珠海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和管理平台(http://ywgl.zhcz.gov.cn/)网上注册并申报该资金,项目选择市商务局“外贸发展专项资金”。所需书面材料要求如下:
1.递交的项目材料均需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递交的材料均为复印件每页须加盖单位公章,资金申请表要求法人签字并盖章,受理资金管理部门可根据需要验证原件;
3.各单位对填报信息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申报材料
1.《出口退税质押贷款贴息申报表》(见附件1)和《出口退税质押贷款贴息申请明细表》(见附件2);
2.出口退税质押贷款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3.出口退税质押贷款利息支付凭证复印件;
4.银行贷款通知书或借款借据复印件;
5.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求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四、申报流程
2016年6月27日-7月5日:企业网上注册、申报;
2016年7月6日-7月8日:斗门区科工信局网上审核;
2016年7月11日-7月15日:受理纸质资料。
逾期未申报者视为放弃申报。
我局委托市进出口商会承办申报资料的受理工作,请将书面材料递交到以下地址:香洲区红山路230号珠海市行政服务中心市进出口商会窗口。
五、联系方式
网上申报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与系统开发单位联系。联系人:沈工;电话:2529521 2529522。
市进出口商会联系人:彭耀静;联系电话:2682781。
区科工信局联系人:龚先生,0756-5523924。
附件:
3.《关于印发<珠海市出口退税质押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珠商字〔2015〕251号)
珠海市斗门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