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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4年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年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4-03-08 08:47:00   来源:   点击:   分享到:

各进出口企业:

    根据商务部的有关通知精神和省外经贸厅(粤外经贸发字[2004]1号)《关于认真做好2004年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年审的通知》精神,现就办理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年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时间:

    2004年度的年审受理时间为2月9日至4月30日止。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2004年仍然实行网上年审,并于4月30日起关闭网上年审系统,不再办理年审。

二、 年审须报送的书面材料
1、《进出口经营资格年审申请表》(见附件1,电脑填写并打印);
2、通过2003年度年审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海关《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复印件;
4、《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正、副本(原件);
5、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更改资格证书内容需提供的材料
1、 凡需更企业名称等内容的,应填写《进出口企业更名申请表》(见附件2);
2、 凡新获得国家指定经营进口商品的核定公司,需补充经营范围的,同时提供商务部的批准文件;
3、 凡需更改属非国家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应提供企业申请书、市外经贸局加具的意见(并加盖公章)及工商营业执照。

四、 服务收费
    凡已加入商会并缴纳2004年会员费的企业,年审一律不收费;非会员企业则收取服务费人民币20元。

年审地点:九洲大道中1082号中电大厦5楼商会服务厅。
联 系 人:黄昌德 黄笑英
联系电话:3352801
传 真:3352113

二00四年二月九日

附表:进出口经营资格年审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