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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七国采购商邀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01-10 15:03:00   来源:   点击:   分享到:

各有关企业:

根据中国对外贸易中心商广函字[2005]1号文的要求,第97届广交会对阿富汗、伊朗、伊拉克、土耳其、斯里兰卡、巴基斯坦和尼日利亚等七国采购商的邀请工作,将采取企业提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确认,外贸中心发贴邀请的办法。

请有需要的参展企业提名曾在广交会上签过合同、信誉良好的七国客商,并按要求填写提名申请表交市外经贸局外贸科(304室)盖章确认,企业将经确认的提名表格原件邮寄到外贸中心;外贸中心汇总各企业的提名,向有关采购商发出当届请贴,并将名单和请贴号码报中国驻上述七国使(领)馆备案。对于七国其他希望与会的客商,可到我驻所在国使(领)馆经商处(室)申领广交会请贴。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客商提名申请表


外贸中心联系地址:广州市流花路117号
中国对外贸易中心对外联络处
邮 编:510014
联系人:黄国煜
电 话:020-86665846 传 真:020-83335880


二OO五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