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新闻
商会动态
- 07-01 “进企业,送服务、办...
- 06-14 珠海疾控最新提醒:非...
- 06-02 我会成功举办拱北海关...
- 05-10 关于第130届广交会出口...
联系我们
电子邮箱:
postmaster@zhccie.org.cn
商会会员企业QQ交流群:
170272814
电话:86-756-3352136
传真:86-756-3352162
办公地址:市石溪路88号尚东领御15栋1单元201、202室
邮编:519015
关于第99届广交会筹备工作的通知
各参展企业:
第99届广交会筹备工作,将按照广交会《参展商手册》、外贸中心《关于第99届广交会组展工作的通知》提出的各项规定进行运作,具体要求如下:
各参展企业可登陆广交会网站www.cantonfair.org.cn查询相关信息。
一、时间安排(参照《参展商手册》)
二、标摊布展区和特装布展区
从第99届起,广交会展位设立标摊布展区与特装布展区两种。
(一)标摊布展区
标摊布展区全部展位一律不得安排特装布展,由大会统一进行标准展位搭建。广交会各展区均设指定的标准展具配置模式,各参展企业于规定时间认真填写相关表格(详见《参展商手册》),将自行设计的拆改方案(仅限于修改标摊内部配置或拆除隔板)报审图组,逾期申报不予接受,一律按广交会指定模式搭建。参展企业一律不得自行拆改摊位。
(二)特装布展区
同一参展企业同一展区两个以上位置相连的标准展位愿意进行特装布展的可申请进入特装布展区。保证品牌类、名优新特类及申请进入特装布展区的展位必须全部进行特装布展。各参展企业要不断提高布展水平,布展中要突出对企业形象和品牌的宣传。为优化特装布展秩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布展水平,第99届广交会将继续对特装布展施工单位实行资质认证。凡未获得广交会特装布展施工单位资质认证的,一律不得在广交会承接或进行特装布展施工。广交会审图组一律不接受未通过资质认证的特装布展施工单位报图。广东(珠海)交易团建议交由广州交易会广告有限公司负责,各参展企业必须于3月25日前确定特装布展方案并报送相关材料(详见《参展商手册》)。
承接业务单位:广州交易会广告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林晓虹
电 话:020-26081753、86666762、13922790303
传 真:020-86666937
三、展位分配情况
(一)严格按照广交会参展准入管理规定要求,凡未达标企业一律不准参加第99届广交会。
(二)第99届广交会广东(珠海)交易团展位总数共 个。其中分配性展位数231个(包括品牌类展位数16个);各商会招展性展位数 个;保证性展位数32个。名优新特类展位数1个(办公文具);
四、参展要求
(一)加强展位使用管理,优化参展企业质量,遏制展位违规转让和转租(卖)行为。
按照规定,第99届广交会参展单位与联营(供货)单位共同参展的,必须于3月25日前完成备案登记,并在展位楣板上同时列明联营(供货)单位的名称备查。每一展位仅限一家联营(供货)单位并仅限于流通型企业与非流通型企业联营。参展企业不得以任何名义向联营(供货)单位收取超出正常展位费用的任何费用。如展位检查中发现有未进行备案登记,或实际参展与备案登记不符的企业参展,或参展企业向联营(供货)单位收取超过正常展位费用的其他费用,一律视为展位违规转让或转租(卖)处理,大会将对该展位立即进行清场处理,取消其备案登记参展企业从当届起连续六届的参展资格,并列入违规名单。
(二)加强参展展品管理,规范展品参展秩序。
为优化展品结构,加强展品管理,强化广交会的信息功能,第99届广交会将继续推行展商展品资料网上登记,根据《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参展展品目录》的分类,各参展企业可登陆广交会网站(www.cantonfair.org.cn)自行对照选择登记。各展区参展展品严禁混摆。届时所登记的展商展品资料会发布在广交会网站、广交会宣传光盘、现场SCAN查询系统中(详见参展手册)。
(三)各参展企业要注重出口商品质量,严禁出现假冒伪劣商品;确保其参展展品的包装、企业宣传品或展览摊位的任何展示部份,包括版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所有知识产权。在各方面均没有违反有关法规或侵犯他人权利。
(四)各参展企业必须选派1名由该企业法人代表签字确定的广交会责任人。该广交会责任人负责该企业展位申报、展位管理等具体事项。如该企业出现未按规定时间申报展位或参展违反广交会大会规定的,将由该企业广交会责任人承担责任。
(五)每个展位必须选派1名由该展位参展企业正式代表担任的展位负责人,该展位负责人必须接受该参展企业广交会责任人的管理。该展位负责人不能同时担任其它展位的展位负责人,展位负责人负责该展位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
(六)继续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管理好广交会临时业务代表证,各参展企业必须委派固定人员负责办理临时业务代表证。该人员必须出具企业介绍信(企业法人亲笔签名)及身份证复印件备案。每个展位临时代表证名额为8天。
(七)第99届广交会参展企业的成交报表继续由广东(珠海)交易团负责收集上报。各参展企业须认真、按时、如实填报成交报表,各参展企业成交量将作为下届分配摊位的依据。
(八)第99届广交会广东(珠海)交易团将继续推出《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珠海品牌企业专刊》(共12版,两期共印5万册),凡获得保证性品牌类、名优新特类展位、及有自有品牌商标注册的参展企业可自愿刊登企业品牌商品广告,《专刊》将适当收取费用。其余参展企业也可提供企业广告资料交珠海团统一制成光盘装入《专刊》内。
五、收费标准和办法
根据大会的要求,从第96届广交会起将按“优地优价”原则调整流花路展馆展位费收费标准,琶洲展馆则维持不变。99届展位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一)分配性展区展位费:
1、琶洲新馆分配性展位费每个展位为30000元;
2、流花路旧馆分配性展位费每个展位为:
(1)1- 10号馆: 1层为30000元;
2-3层为29000元;
4-5层为27000元;
6层为25000元。
(2)12、14号馆: 1-3层为27000元;
4-6层为25000元。
(二)招展性展区及保证性展区(格力、卓夫)展位费每个展位为25000元。
(三)产品展示柜每个8000元。
(四)《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珠海品牌企业专刊》收费标准:每个版面5000元。
请各参展企业按上述收费情况认真算好帐,一次性汇入市进出口商会账户(汇款时务必注明“99届广交会费用”)。
单位:珠海市进出口商会
账号:000091018000733090
开户银行:珠海市交通银行吉大支行
(五)住宿地方由企业可以自行选择。我交易团推介的珠海特区大酒店住宿费每间房每天500元起,(以企业为单位订房并将费用直接汇入珠海特区大酒店账户)。
六、具体工作时间安排(两期资料同时递交办理,交市进出口商会展览部或开发部,附后)。
按照大会规定,请各参展企业严格按照上述时间报送相关资料,如逾期不报则视为放弃参展,其摊位将安排给其他参展企业,其后果由该参展企业广交会责任人承担。
七、广交会期间珠海交易团联络电话
晚间:广东(珠海)交易团珠海特区大酒店电话:020-61276888转1507
流花路展馆:15.5A06房,020-26080232;86662575
琶洲展馆:21308房,020-89131162
八、第99届广交会筹备工作,凡本《意见》未提及的事项,均按往届有关规定执行。
二OO六年二月十八日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