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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103届广交会珠海交易团组展工作的通知
各进出口企业:
根据广交会筹备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对外贸易中心下发的关于第103届广交会组展工作的通知,我局及珠海交易团对组展工作非常重视,科学统筹、周密部署。现将第103届广交会(以下简称“本届交易会”)组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届交易会基本情况
本届交易会仍是过渡的一届,格局不做大的变动,交易团新增展位均当届有效。
(一)时间、地点
本届交易会同时使用琶洲展馆和流花展馆,馆期不变。第一期4月15-20日,第二期4月25-30日。每日洽谈时间为9:30至18:00。
(二)总体规模及布局
1、本届交易会出口展区按工业、医保、纺织、日用、礼品五大类产品分成34个展区、共42773个展位,增加10767个;
2、展馆变化:新增琶洲展馆B区(二期工程),不再使用流花展馆原13号馆、琶洲展馆A区(一期工程)原26号馆负一层展厅、22-25展场南路户外展棚及22、26展馆北侧户外展棚;
3、展区变化:医保、园艺、办公和体育展区从流花调整至琶洲展馆。进口展区保持不变;
4、展馆编号调整:从本届起,交易会起用新的展馆标示系统。琶洲展馆A区编号由21-28改为1-8号馆,琶洲展馆B区编号为9-13号馆,流花展馆在原馆号前加“L”(展区平面图见附件1,展区展位数量表见附件2)。
(三)筹、撤展时间调整
本届交易会一期筹展时间为4月10-14日(12:00),撤展时间为4月20日(18:00)-21日。二期不变。
(四)展位安排
本届交易会进口展区将严格对参展企业和展品的审查,确保展品来自境外。出口展区适度增加品牌类展区,展位分配加强对中西部扶持。
1、进口展区:琶洲A区4.2、5.2号展厅,以消费品为主、工业类为辅;
2、出口展区保证性展位:品牌类展区新增加1500个(见附件3),以新增品牌企业为主。名优新特类展位数量不变;
3、出口展区分配性展位:本届交易会新增分配性展位6475个,将按照新核算方法进行分配:以一般贸易出口业绩计算(进料加工贸易折算系数调整为0.5),提高中部(含东北地区)、西部地区的系数为2和2.5,预先切块安排中西部省团各40个展位。重新抽签展位分配次序;
4、出口展区招展性展位:本届交易会新增招展展位2744个,仍由相关商/协会安排;
5、特装区:继续由交易团审定汇总上报。
(五)参展企业资质
本届交易会修订完善《广交会参展企业资质标准》(附件4),增加外贸秩序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规定,增加对参展展品的要求。
(六)展位管理
本届交易会起用广交会网络管理和服务新系统,公开展位申请程序、办法,公布参展企业和联营企业名单,提高展位分配透明度。
1、企业开放式提交展位申请:通过广交会网络管理和服务系统外网平台(http://www.cantonfair.org.cn)录入企业的基本信息,提交各类展位申请、联营参展申请;向交易团提交书面申请和评审资料;
2、限定联营参展:从本届交易会起,限定一个企业在一个展区,申请1个展位的,只能填报1个联营企业,申请2个以上展位的,最多填报2个联营企业。企业须在申请参展同时申报联营企业,联营企业不得变更。新企业只能向所在行政区域或系统的一个交易团提交申请;
3、交易团通过广交会网络管理和服务新系统内网进行审核,保证性展位和招展性展位由外贸中心、商/协会审核。企业可通过系统外网查询。
(七)加强管理,建立企业“黑名单”
建立交易会企业“黑名单”制度。交易团和商/协会也可建立有关企业“黑名单”。
(八)以人为本,提高服务水平(略)
(九)收费标准
原展位费用标准保持不变,琶洲B区展位费用标准与A区相同。
二、珠海交易团组展工作
本届交易会组展时间紧,同往届相比变化较大,工作安排环环相扣。珠海团组展工作从1月25日开始。请所有拟参展企业积极配合珠海团的工作。附件5是组展工作时间安排表。
(一)1月31日珠海团召开组展工作会议,下发组展通知和工作计划。请所有拟参展企业指派人员参加;
(二)2月4日珠海团公布所有企业的评分结果,网上公示;
(三)3月21日前珠海团将负责沟通外贸中心和商/协会,完成不同类别展位的资料审核等工作;
(四)珠海团3月22日召开筹展工作会议,公布展位分配方案;
(五)请所有拟参展企业于2月20日前完成企业资料的网上注册/登记、上传资料及展位申请;申请名优新特展位和招展性展位的企业应提前于2月18日完成上述工作。网址:http://www.cantonfair.org.cn。珠海团及外贸中心、商/协会将在网络系统内审核企业资料及申请。
特此通知。
附件:1、第103届展区平面示意图 2、第103展区展位数量表 3、第103届新增保证性品牌类展位情况表 4、《广交会参展企业资质标准(出口展)》(新修订) 5、第103届组展工作时间安排表(出口展)